申报承接主体
承接购买服务的主体应是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未在民政部门注册但长期从事公益事业,并由已注册社会组织推荐和监管的公益团队。
已正式注册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且年检合格;
(二)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三)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四)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队伍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实施公益项目经验,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未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公益团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工作团队(不少于3人,含长期志愿者)、固定的工作场所、规范的章程;
(二)能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拥有固定的项目;
(三)有实施公益项目经验,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良好信誉;
(四)需由1家已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推荐和监管。
申报须知
1.社会组织根据灾区实际需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服务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资料。相关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2.服务中心将委托第三方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开展系列专业性培训研讨,着力提升服务灾区社会组织项目运作专业化能力。
3.服务中心将委托第三方建立项目动态监测评估体系,对社会组织项目执行综合绩效进行评估,强化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能力,提升灾区社会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