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我爱·我家”之雅安社区儿童5+计划
二、服务期限:
2年
三、项目选址:
雨城区:南郊乡余家村;名山区:前进回龙新村;天全县:凤翔新村;芦山县:飞仙关镇南场镇;宝兴县:明礼乡庄子村;荥经县:严道镇城南社区。
四、采购预算:
5万元
五、第三方评估服务内容指标:
承接该项目的社会组织负责对雅安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完成项目建设的内容、数量和质量进行全程跟踪调查,每半年对项目进行一次项目评估,按时向雅安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提供客观公正的调查评估原始材料和评估报告。
“我爱·我家”之雅安社区儿童5+计划项目服务内容指标:
(1)社区教育类是否按《“我爱·我家”之雅安社区儿童5+计划项目合同》条款落实到位;
(2)社会体验类是否按《“我爱·我家”之雅安社区儿童5+计划项目合同》条款落实到位;
(3)儿童学习活动空间打造是否按《“我爱·我家”之雅安社区儿童5+计划项目合同》条款落实到位;
六、第三方评估服务承接主体条件:
1、各级民政部门成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社会组织;
2、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应该可以开展调查评估等社会服务工作;
3、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4、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5、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七、服务承接主体响应事项:
1、响应材料内容与要求:
(1)承接服务的总费用报价(不能突破项目预算,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2)服务承接主体条件所要求的六项内容的响应表达及其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应加盖组织鲜章);
(3)响应材料由法人(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需有法人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
(4)响应材料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社会组织公章。
2、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7日(下午5:00)
3、响应材料递交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金凤街2号(雅安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二楼服务部)
4、联系人: 郑女士 杨先生
电话: 13547472322 13882442892
八、服务承接主体确定方式
1、由雅安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组成不低于3人的评审谈判小组负责资格审定、报价评判、谈判等事宜。
2、雅安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根据评审谈判小组评定结果确定服务承接主体。
3、如响应承接该服务的合格主体不足2家,则本次购买服务终止。
4、2017年3月13日前向社会公布此购买服务的最终结果。
附件 1 “我爱·我家”之雅安社区儿童5+计划项目简介
2 专家评分标准
雅安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
(雅安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