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稳妥推进和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14〕67号)、《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雅安市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
服务实施方案》(雅办发〔2014〕46号)总体要求,现将《雅安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印发你们,请严格遵照实施。
附件:雅安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雅安市财政局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