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
在雅社会组织及本土社会组织新闻宣传工作规程
为确保在雅社会组织宣传工作的有序开展,规范在雅社会组织宣传报道程序,帮助在雅社会组织提升自我形象,及时展现在雅社会组织工作风采,雅安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特制定如下宣传管理细则:
(一)在雅社会组织应主动接受各级群团中心宣传部的宣传指导。定期向群团中心报送项目开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文字与照片、视频等资料。
(二)在雅社会组织接受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访,需及时向市群团中心报备。
(三)社会组织主动邀请媒体到雅宣传报道的,要提前向当地群团中心报送采访媒体清单和活动方案,经党委宣传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社会组织要对此类新闻报道的稿件进行把关审核。
(四)各社会组织自行在各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若涉及群团工作相关信息的,需提交市群团中心宣传部审核。
雅安市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宣传部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