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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转载自四川人事考试网 更新时间:2016-03-22 16:26:06 点击: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 〔2014〕14号 )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6月18-19日。
   6月18日下午  14:00-16:00 考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9日上午  9:00-11:00  考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考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管理办法,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二、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6年3月18日至4月18日,资格审查时间定于3月18日至4月19日,缴费时间定于3月19日至4月20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5月10日至5月3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报名程序
   1.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 〔2014〕14号 )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本科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本人两张2寸免冠照片到所在市(州)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选择报名点为“四川省直属考区”的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民政厅(地址:成都市东大街芷泉段15号405室,联系人:游文慧,电话:84423040)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该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各市(州)考试机构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各地考试主管部门须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考试机构应密切配合。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按照管理权限,由各地考试主管部门取消其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1.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资格审核且通过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一律不予退费。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文件规定,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5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含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
  四、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附件1: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3月9日
 
 
 
 
 
 
附件1: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咨询电话

考区 技术、考务咨询电话
省直考区 028-86514038
成都市 028-12333
自贡市 0813-2309549
攀枝花市 0812-3325008
泸州市 0830-2739862
德阳市 0838-2222498
绵阳市 0816-2261452
广元市 0839-3308105
遂宁市 0825-5866016
内江市 0832-2038862
乐山市 0833-2431510
南充市 0817-2810427
达州市 0818-2536985
巴中市 0827-526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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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 0835-2232251
阿坝州 0837-2825253
甘孜州 0836-2835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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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 028-38197202
 资阳市 028-26110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