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目标:
为进一步助力灾区社会治理,改善雅安灾后重建重点区域面临的人力资本匮乏、生计发展落后、社会服务不足等主要问题,通过对有发展潜力、项目可行性和创新性高、预期社会效益良好、与本中心及基金会使命契合的社会组织,提供一定的资金资助帮助开展项目, 2016年四川省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及雅安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将联合面向四川省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针对雅安灾后重建重点区域,发布本年度第一批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总金额为125万元。
二、组织架构
(一)由四川省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负责社会服务项目的审批、指导和评审的监督。
(二)由雅安群团中心负责项目的协调、跟进和监管。
(三)将聘请第三方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委托其负责社会服务项目申报的培训、项目个性化辅导和能力建设培训;委托其做好入选项目的监测和中、终期评估。
(四)由省群团中心和省青基会负责该批次购买项目成果的最终解释权。
三、项目申报主体
1、经政府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未核准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可以与核准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合作,并以合作机构(需注册满一年)的名义申请参加,需专家评估,经中心和基金会认可;
3、申报机构能直接负责项目的设计、筹备、管理和实施,有稳定的项目督导机构优先考虑。
四、项目申报类别与金额
申报的项目要符合中心和基金会的使命,限定每家申报机构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本次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范围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A类项目(60万):单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
1、项目实施地区
此类项目要求落地在雅安市天全县乐英乡爱国村、芦山县龙门乡红星村、芦山县清仁乡同盟村、宝兴县灵关镇大沟村四个指定地区。
2、项目实施内容
(1)结合当地扶贫开发需求,开展困难救助帮扶
能推进农村扶贫开发,提高贫困农民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能力,对未实现就业且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的扶贫对象给予必要的技能培训和就创业帮扶。
(2)设立困难救助资金
设立5万元的困难救助资金,作为开展儿童教育、医疗救助、孤寡老人关爱的专项资金。
(3)此类项目预算中可以涉及部分软硬件的购买或服务购买内容,但不能超过项目总额的10%。
B类项目(65万):单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
1、项目实施点落地在A类项目实施区域以外的其他雅安地区;
2、此类项目不得涉及硬件购买或服务购买内容;
3、支持领域应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1)重点区域弱势群体的扶贫济困;
(2)基层社会组织的成长与发展;
(3)丰富社区文化生活、促进社区发展建设;
(4)留守学生(儿童)、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的关爱;
(5)传统或特色文化、产品的保护和开发;
(6)针对在雅安地区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人员的支持性项目;
(7)就业、创业技能提升;
五、项目要求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内有一定比例的服务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
2.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门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3.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创新性。政府已经针对服务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业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申报。
4.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项目受益人界定清晰,项目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计划安排可行,评估指标科学,落地性、可持续性较强。项目实施周期不低于半年,不超过一年。
六、经费拨付
获选项目预算经费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三期直接拨付至获选项目实施机构。在协议签订后拨付项目预算的5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30%,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20%。
七、项目监管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配套资金和社会定向捐助,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获选项目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2、获选项目机构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发布方提出;未经发布方同意,不得擅自向其它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3、获选项目机构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发布方不再为其申请服务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同时追缴已拨付的项目资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八、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项目筛选
1、发布公告(2016年3月2日—3月4日)。通过发文、网站、官方微信和社会动员等形式对外发布公告,启动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2016年3月5日—2016年 3月31日)。社会组织按照规定的项目范围和要求,进行具体的项目申报,通过省群团中心官方网站或省青基金会官方网站指定区域下载项目申请书和项目预算表,填报完善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3、项目评审(2016年4月1日—3月5日)主办单位及第三方机构对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对申请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并根据发布要求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阶段:项目公示
1、社会公示(2016年 4月6日—4月11 日)。通过主办机构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向社会公示。
2、在公示期间,有对公示结果提出质疑、投诉或对相关机构进行举报的,由主办机构予以调查核实并予以解释权。
3、获选项目通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申报机构将收到获选项目通知书,及时按通知要求准备纸质证明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第三阶段:签订协议( 2016年4月11日—4 月18日)
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与主办方签订项目资助协议书。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可获得由主办方提供的购买服务的项目资金。
第四阶段:项目实施( 2016年4月 21日—2017 年4月20日)(为期一年)
1.拨付项目经费。主办方将项目经费分期拨付至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协议签订后拨付预算的50%,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30%,终期评估通过后拨付20%。
2.督促项目实施。主办方及第三方合作机构负责项目实施期接受获选项目咨询,并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协助开展项目督导和社会组织的能力培训。
3.组织监督评估。主办方及第三方合作机构通过召开季度工作例会,对项目进行监测,组织期中和期未评估,督促获选项目按照创投要求规范使用资金并完成项目计划,保证项目成效。
第五阶段:项目总结
九、申报办法
请通过省群团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ixieli.org/,或省青基会官方网站http://www.scydf.org.cn/,下载项目申请书和预算表。填报后于2016年3月31日18时前,将项目申请书、预算表和本组织证明材料(如社会组织登记证及有关许可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yxmb19@163.com。
联 系 人:肖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69982528 69980057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下同仁路19号
十、附件
附件1:《2016年3月雅安地区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申报书》http://www.yass.gov.cn/uploadfile/2016/0307/20160307101733900.doc
附件2:《2016年3月雅安地区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预算表》http://www.yass.gov.cn/uploadfile/2016/0307/20160307101810511.xls
四川省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
四川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