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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宝兴县案件入选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 更新时间:2016-01-05 09:10:42 点击:

       2015年12月28日,四川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公布了十大未检典型案例。这是我省检察机关在西南地区首次公开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例,宝兴县办理的夏某某盗窃案系雅安地区唯一入选案件。
       夏某某(19岁),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高三就读期间先后4次攀爬防护栏,翻窗入户盗窃他人现金等财物共计人民币5400余元。经县检察院社会调查发现,夏某某从小学习成绩优异,尊老爱幼,因迷恋网络游戏实施盗窃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县检察院认为夏某某虽已成年,但仍系在校学生,生活环境单纯、心智尚未成熟。鉴于夏某某具备有效家庭监管、教育条件,且已被高校录取,县检察院遂将本案纳入未检部门受案范围,适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模式,对其采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启动心理疏导、开展不起诉不公开听证、实施帮教考察等,办案过程中,县检察院严格保护夏某某的隐私,避免案情泄露带给夏某某负面影响;通过心理疏导、帮教考察,使夏某某认识了错误,乐观向上;通过不起诉决定,避免“标签化”效应,帮助其圆大学梦。目前,夏某某表现良好,成为了所在大学的学生会干部,还获得了该校的奖学金。